地火明夷

第一章 追击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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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他也立刻心头雪亮,这还是一条苦肉计。纱布又不是什么必备之物,何况也不是一个幕僚应该携带的。可是那幕僚在毕炜一断指就即刻取了出来,说明毕炜早就有了断指的准备,才会让手下准备好。这也是毕炜好用计而不擅用计的一个表现吧,可是,毕炜的这些话,真的仅仅苦肉计吗?他也有些茫然。也许,毕炜心中也已对征战有了厌倦之意吧,最大的可能就是此战结束,他要借着这个名头挂冠退伍了。

    在毕炜这个一生都在厮杀的名将心里,也会有这等想法么?他摇了摇头,看着身前身后连绵不断的队伍。

    不管怎么说,战争又要开始了。己方固然兵精粮足,准备充份,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郑司楚有些不安,毕炜此时也不见得坦然。他在中军大车之中,一边啜饮着一碗鸽肉汤,一边听着面前洪修光禀报追杀丁亨利的详情。

    鸽肉性温,补血益气,受伤后喝一点,大益伤口愈合。虽然要激发士气并不是一定要用到断指这种极端举措,可是当他接到大统制的密令后,还是马上就打好了这个主意。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战了。他想着,心里却没有半分欣慰。陈忠,你我命定将要做最后的交锋。

    陈忠和曹闻道,是五德营的残存的两大统领。朗月省一战,曹闻道战死,陈忠的女儿陈星楚,五德营后起的统帅也被自己斩杀,可是陈忠却还是带着一些人逃了出去。陈忠的勇力固然名震遐迩,可是当初盛极一时的五德营五统领中,毕炜最不畏惧的就是这个五德营信字营的统领了。

    假如没有旁人辅佐,没有五德营互相接应,信字营无非就是一些只会凭蛮力冲锋的乌合之众。可是在五德营里,这支本来不足为惧的军队却成为一支同样令人闻风丧胆的精兵,五德营统帅之才,当真是旁人所不能及。只是昔年五德营五大统领,帅才杨易,智将钱文义和廉百策早早就倒下了,勇猛而不乏精细的曹闻道也逃不过两年前朗月省一劫,偏生这个一勇之夫,没什么统领之才的陈忠成了漏网之鱼,恐怕天意也是真的存在吧。不管怎么说,陈忠那个颇为统率才能的女儿也已被杀,军中剩余的精英几乎在朗月省一战丧尽,就算陈忠再勇猛,他一人又能抵挡几人?何况西原地处两河之间,号称“河中沃土”,一马平川,连当初他们盘踞在朗月省的天炉关那种天险也不存在,以陈忠的性子,一定会狗急跳墙地出来硬拼了。更何况,在天炉关时他们还有两门巨炮,对守御极是有效,在西原连这点优势都没有,就算自己与陈忠易地而处,也唯有作死拼一途吧。

    可是,不论从哪方面来看,陈忠都是难逃败亡的结果,毕炜还是有些担心。他是个军人,也只知一刀一枪干起,只消上头能信任自己就行了。所以当初邓沧澜胁裹他叛离帝国,投归共和军时,他也并没有反抗。这些年来,大统制对自己不薄,虽然没有列名三帅之中,但任用之重,还在邓沧澜之上。不管此战得胜归来能不能拜帅,但自己共和第一名将之号,必将永垂史册。

    以前行军,毕炜都是骑马,但这些年他也觉得自己的筋骨已远不及以前,经不起长时间的鞍马劳顿了,所以备下了这辆八马大车代步。这车十分宽大,足可以坐十来个人,在前线有紧急军机会议,这辆车也可以代替中军帐。不过,现在这车中只有洪修光笔挺地坐着。

    “……丁亨利被我们追上,马匹尽被射杀,再也无法逃遁。末将要他归降,丁亨利见大势已去,只得自尽身亡。”

    毕炜叹了口气,道:“自尽也好。丁元帅当世人杰,终不肯死于旁人之手。这些人,都是这样的。”

    洪修光听毕炜在私底下仍然称丁亨利为“丁元帅”,不由一怔,有点迟疑地道:“丁元帅弄到了三匹马,有可能是沿途戍堡中得来,是不是……”

    “算了,”毕炜摇了摇手,“丁元帅威望之重,受士兵爱戴,就算戍兵暗中放水也是人之常情。现在事已过去,此事就当不知道吧。”


    洪修光心头一凛,站起来道:“毕将军仁厚。”

    毕炜笑了笑,道:“坐下吧。就算商君广,跟了我那么久,从没跟过丁元帅,连他不也有放水之心么?”

    洪修光本已坐下,此时又站了起来,道:“毕将军,商将军虽然微露此意,却并没有付诸实行,还请毕将军网开一面。”

    “我不是要怪他,这也是他的一点仁心,不会责罚他的。只是,将来冲锋弓队就由你来统领了。”

    洪修光忽地站直,道:“毕将军,商将军之才远在末将之上。虽然他犯了些小错,还望毕将军原谅这一次,末将仍愿行辅佐之职。”

    毕炜看着他,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半晌道:“修光,你也不必小看了你自己,要统领冲锋弓队,你的才能绰绰有余。不过既然你坚持,这样吧,从今日起冲锋弓队队长不设正副,只设左右,你为左队长,商将军为右队长。”

    共和国尚左。设左右职的,一般左职就是正职。像六部中的左右侍郎虽然职权完全一致,但一旦尚书有缺,由左侍郎递补接任,那是不成文的规定。毕炜这样说法,其实仍是将洪修光提拔为正职的意思。听毕炜这样说,洪修光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毕炜喝了口鸽汤,忽然又轻声道:“丁夫人和丁公子的事都办妥了么?”

    洪修光已坐了下来,他也压低了声音道:“末将已命心腹之人将丁夫人母子送往狄人处了。”

    “那人靠得住么?”

    “等如末将本人。”

    毕炜点了点头,道:“要他转告丁夫人,丁公子长成后,不要习武,再不要从军了。”

    洪修光面上一阵黯然,低低道:“是。”

    毕炜忽然长叹了一声,“假如此战我有什么不测,丁夫人母子还要你照顾了。”

    洪修光没想到毕炜会说出这等话来,他吃了一惊,正要说什么,毕炜挥了挥手道:“你先下去吧。”

    丁亨利生具异相,金发碧眼,十分引人注目。他成婚很晚,现在儿子也只有四岁。那孩子虽然头发是黑色的,但眼珠却与丁亨利一般为碧色。在雾云城,这副相貌仍然很让人注意,但狄人中有很多也是碧眼,在那里应该不太会惹眼了。假如不出这种事,丁公子长大后纵然不能出人头地,至少也在常人之上,可是将来却要泯然于狄人之中了。想到这些,毕炜就觉得有些颓然。大统制密令,自丁亨利以下,跟随他出逃的随从统统斩杀,一个不留。毕炜也不知道一向不折不扣地执行大统制命令的自己为什么也动了恻隐之心。丁亨利威望极高,共和国众将对他全都仰慕之极,大统制让与丁亨利没什么交情的自己来追杀,也是基于这个考虑,所以大统制肯定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放了丁夫人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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